各党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7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展示近年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创先争优。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将于今年“七一”前在全校范围内表彰2024—2026学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在学校工作满2年并具有2年以上党龄的教职工党员,要向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组织员以及党委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等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要求从事党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为政工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等,要求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隶属学校党委的各级基层党组织。
二、评选名额
(一)先进集体表彰比例占全校党组织数的20%-30%。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比例原则上为学校在册在岗正式党员数的10%-12%。
三、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本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等工作中创造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年来特别是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在各类学校重点工作中积极担当作为的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坚决落实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践行党的宗旨,带头攻坚克难,强化使命担当,立足本职岗位不懈奋斗,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严守纪律,品德高尚,作风优良,以俭修身,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守纪律、讲规矩,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
(四)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工作卓有成效;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2024—2026学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四、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本次推荐工作将结合历届党内表彰的具体情况,以党总支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各党总支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按序排列,最终推荐名单由学校党委统筹安排。推荐对象注意结构分布。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
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精准筛选,好中选优,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推敲及检验。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看法和意见。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五、表彰方式
学校党委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研究确定一批表彰对象,并在“七一”期间对评选产生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各级党组织要对评选产生的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六、报送材料
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①推荐对象有关基本信息表、推荐和审批表、汇总表(推荐多名请排序);②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③推荐对象个人电子照片(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1024×768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推荐材料应于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邮箱:fzrjxydgb@163.com),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名额。
附件:1.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表;
2.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6.2024-2026学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汇总表。
中共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