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院校党委(总支、支部),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根据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问题答复(五)》,省委、市委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有关工作提示,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学习教育中如何抓好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市属院校(园)领导班子,按照《转发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关于将2个问题清单纳入学查改范围的通知》要求,确定集中整治的突出问题。
二是对集中整治问题实行销号管理,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销号问题,要有可检验、可衡量的工作成果。对领导班子销号的问题,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搞好评估核实,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三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将采取备案抽查、随机调研等方式,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的,进行提醒督促;对做表面文章、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及时纠正,并适时部署集中整治“回头看”。
四是加强对集中整治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的统筹和审核把关,坚持内外有别、适时适度,讲求宣传效果。加强舆情监测,坚决防止各类“低级红”、“高级黑”。
五是党组织书记履行集中整治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重点事项,深入基层指导督促,逐项推动落实整改措施。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有关问题集中整治。
2.领导班子集中整治台账何时上报备案,具体有什么要求?
市属院校(园)领导班子集中整治台账应当于5月中旬前上报备案。报备前需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党组织书记审批,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备案。集中整治台账一般以电子版方式报备。
3.一些部门单位年初安排了纠治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如何做好与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的统筹?
学习教育期间,应当集中精力抓好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其他已安排的专项整治任务中,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隐形变异作风问题的,统一纳入学习教育集中整治。不能以业务工作等其他方面问题的整改整治,代替学习教育集中整治。
3.关于做好普通党员对照查摆重点问题的工作提示
各市属院校党委(总支、支部),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根据上级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普通党员对照查摆重点问题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各校(园)党组织要引导普通党员克服“中央八项规定是领导干部的事、与己无关”的模糊认识,端正态度,主动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要坚持切合实际、务求实效,注重结合学校不同党员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普通党员查摆重点问题。
教师党员侧重从育人意识淡化、师生关系异化;不遵守教学纪律,课堂言论不当;不遵守生活纪律,不能以德施教;教风不正,教学照本宣科;不遵守学术规范,不讲科研诚信;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垄断学术话语权;损害学生学术科研权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违规收受学生、家长或合作单位等礼金礼品,或参与有关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违规兼职;违规出国(境)等问题进行查摆。
管理服务岗位教工党员侧重从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不足、以师生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够;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层层加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节约意识不足;超标准接待与公款吃喝、参与有关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变相公款旅游;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违规报销等问题进行查摆。
学生党员侧重从学习科研中不求上进、得过且过;生活上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功利思想重,在评奖评优中有弄虚作假或欺上瞒下表现;不遵守学术规范;社会服务工作中有口大气粗等“小官僚”倾向;党员身份意识淡薄、降低自我要求、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先锋作用不突出等问题进行查摆。
离退休教工党员侧重从“退休不离党”意识不够强,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放松自我要求;利用原职务影响为亲属或他人谋取政策外利益;对学校事业发展漠不关心,缺乏责任感等问题进行查摆。
三、要坚持简单易行,注重方式方法,通过自我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等形式,组织普通党员开展重点问题查摆,有针对性地改进,更好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普通党员不要求形成问题清单,应通过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进行党员个人的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抵御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部、厅)层高校、省(厅)属中职,中小学校:
为持续做好抵御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以及省委教育工委年度工作安排,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建省自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25年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以及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工作的通知》,现做好2025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形势
当前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一是我省位于对台前沿,宗教渗透风险持续存在。二是渗校非法宗教活动多发,我省学校抵御防范形势不容乐观。三是一些单位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组织领导力量需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主线,以教育引领师生为重点,以开展排查治理为载体,切实掌握师生参加宗教情况,坚决杜绝校园传教行为,坚决杜绝师生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师生信教,坚决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从严治理涉校非法宗教活动。基督教方面,严密防范非法宗教组织向我省高校传教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开展专项治理。伊斯兰教方面,排查防范高校非法宗教活动,誓惕“三股势力”向师生散布宗教极端思想;引导信仰伊斯兰教的师生理性对待朝觐,严禁非法朝觐。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摸底排查师生信教情况。以“是否熟知自己所信仰宗教的教义教规,是否定期参加宗教活动,是否坚持用宗教教义指导、规范自己的行为”为标准排查信教师生。以开学为重要时间节点,每学期组织一次师生信教情况特别是党员涉教问题的排查治理,摸清大学生、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宗教信仰底数,参加宗教活动底数,协助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境内外非法组织在本地本校活动情况,及时更新本地本校涉宗教人员数据库,分别在5月底前、10月底前完成摸排并汇总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3-9)。
(二)分类做好重点人员群体的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防范宗教向未成年人渗透,排查境内外非法宗教组织在假期以研学、游学、夏(冬)令营、培训等名义向未成年人传教。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净暑护苗·2025”“净秋护校·2025”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暑假、寒假专项排查整治。高校要加强师生涉宗教活动管理,教育师生严格遵守《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信教师生不得到未经登记持牌的场所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建立线上宗教活动群组,不得开展基督教“团契”、伊斯兰教“聚礼”等活动。要关注外籍教师,重点国家留学等人员思想动态。对出国(境)人员,做好行前教育、定期关注、归国回访,防范被境外宗教组织拉拢渗透。
(三)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和活动把关。加强校门口、学校宿舍、教室等重点位置管理。加强学校公众号,学校网站等平台管理,严格审核发布内容。
(四)面向全员深化政策法规宣传。用好省教育厅2024年印发的《宗教政策要点汇偏》,将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和反邪教宣传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纳入教师培训和党员干部培训。高校每学期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安排不少于1课时讲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用好省教育厅制作的《校园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课程》(另发)参考教案。纳入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6月底前,高校要组织一次大学生宗教法规主题班会,各类学校至少组织一次教职工学习,党(团)员组织一次党纪团纪有关宗教内容学习。用好《涉校宗教法规问答》(另发)等资料。以4月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月份防范邪教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专项教育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落实抵御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主体责任,把抵御防范宗教渗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结合实际计划安排,拿出可操作、有力度的措施,列出落实计划表,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和责任人,4月底前将任务部署安排到学校和高校院系。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校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学校建立“校级-院系-班级”的工作队伍。6月底前,各地要组织相关高校(附件10)的分管人员开展培训,并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分管领导开展培训。各高校要组织院系分管领导和辅导员开展培训,明确抵御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政策要求和工作任务。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抵御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联系方式(附件2),于4月30日前发送至省教育厅统战处邮箱:fjsjyttzc@fisjyt.cn。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主管部门和省(部、厅)属学校,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年度总结。于6月5日前报送中期进展情况,包括工作安排部署、开展的主要活动,摸底排查的问题,取得的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考虑。于11月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包含工作开展情况、典型事例、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明年工作计划计划等内容,填报相应表格,并收集报送年度有代表性的活动图片和视频资料。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需要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以Word、Excol版光盘刻录)通过机要渠道报送省教育厅统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