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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 优秀宣讲报告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 动态浏览次数:509


 

 榕教办思〔2020〕24号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

优秀宣讲报告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的实施方案>等的通知》(闽委宣组办〔2020〕3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榕委发〔2019〕10号)精神,进一步发动和激励全市广大基层理论工作者积极投身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中去,扎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拟于近期在全市开展基层理论宣讲优秀宣讲报告、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实践探索,紧密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充分展示我市贯彻落实新思想、奋力推进新时代有福之州建设的生动实践,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新担当新作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

理论宣讲报告及微视频推荐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讲师团成员以及其他理论工作者创作制作的理论宣讲报告或微视频。

(二)推荐标准

1.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实践探索,以及《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结合福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讲好福州贯彻落实新思想的奋斗故事;

2.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有理有据、条例清晰,案例生动、数据翔实,语言通俗、形式活泼,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3.宣讲报告字数一般在3000-5000字左右,应配PPT课件;宣讲微视频长度一般在3-5分钟左右;

4.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申明无版权纠纷、无一稿多投,曾参加过市级以上同形式评比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评。作品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署名均可,获奖作品版权归作者和福州市委宣传部共同所有。市委宣传部将对获奖作品做宣传推广,并适时推荐参评上级单位相关活动。

三、工作安排

(一)报送要求

推荐参评的理论宣讲报告和微视频需填报内部工作表彰推荐表,同时附上宣讲报告文字稿或宣讲微视频光盘,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如领导批示、媒体宣传、宣讲情况、获奖情况等,以上材料一式5份。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负责汇总报送本地区本系统理论宣讲报告和微视频,推荐表格需经报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盖章,与相关佐证材料等一起报送市委宣传部理论处。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推荐阶段(时间:611-731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负责推荐本地区、本系统的参评作品,其中理论宣讲报告至少各推荐3篇、宣讲微视频至少各推荐3个。

第二阶段为评审阶段(时间:8月中旬)

采取专家组集中评审方式,评选出优秀宣讲报告10篇、优秀宣讲微视频10个。

(三)宣传推广

“福州理论在线”频道设立专栏,展播获奖宣讲微视频,并积极向“学习强国”福建省平台推送。优秀宣讲报告(含PPT)和宣讲微视频收录基层理论宣传素材库,为基层理论宣传宣讲提供案例素材。

四、组织保障

1.精心策划组织。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推荐工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动员业余讲师团成员、基层理论骨干以及其他理论工作者参与活动。

2.坚持理论主线。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从党的创新理论出发,结合本地区本领域特色亮点,充分展示我市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的生动实践,讲好“理论+”故事。

3.提升工作水平。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要积极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形势,充分发挥“互联网+”宣讲优势,结合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积极策划组织拍摄一批适应网络传播趋势的宣讲微视频,推动新形势下基层理论宣传宣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坚持以赛代训,着眼发掘、培育一批基层理论宣传宣讲人才,加大宣讲“名嘴”培育力度,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宣讲品牌。

五、其他事项

参评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7月31日前报送市委宣传部理论处,纸质材料可用EMS寄送至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电子版发送至fzsxllc@163.com。联系人:谢惠琳,联系电话:83399597。

 

附件:1.参评优秀宣讲报告、微视频汇总表

2.优秀宣讲报告推荐表

3.优秀宣讲微视频推荐表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1日


附件1

参评优秀宣讲报告、微视频汇总表

报送单位(公章):                                      

序号

宣讲报告/微视频题目

参评类型

作者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宣讲报告

 

 

 

 

 

微视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优秀宣讲报告推荐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告题目

 

姓名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手机号码

 

主要内容、创作思路、传播情况简介500字以内)

 

报送

单位

意见

 

 

 

报送单位(公章)

        

附件3

 

优秀宣讲微视频推荐表

 

报送单位:(盖章)

微视频题目

 

姓名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手机号码

 

主要内容、创作思路、传播情况简介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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