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设立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室、中心、馆):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的工作部门,加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1.党委工作部更名为党委办公室。
2.设立党委组织部,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3.设立党委统战部,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4.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与学校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
5.设立党委学生工作部,与学校学生工作处合署办公。
6.设立纪委办公室,与学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7.设立党委安全保卫部,与学校安全保卫部合署办公。
8.设立学校新媒体中心,归口党委宣传部管理。
以上调整、设立的党委部门人员由合署办公的部门人员兼任。
中共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